對象:中央及地方各機關、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、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
 貸款利率:
 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.265%機動計息(目前為年息1.47%)(中華郵政利率
 額度
 依本行鑑估辦法從優核定
 擔保品
 提供本人或其配偶之不動產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作為擔保(共購不動產者僅限定本人與其配偶)
 貸款期限
 最長20年
 還款方式
 本息定額攤還(年金法)
 還本寬限期:最長為借款期間四分之一(以年為單位,尾數不計), 惟不得超過5年
 申辦期間
 98年1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
 應備文件
 身分證、印章及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
 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等不動產相關資料
 購屋之買賣契約書正本(房屋修繕貸款免附)
 在職證明書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
 最近一年繳納綜合所得稅資料(或薪資單、薪資所得證明)
 洽詢專線
 服務專線:0800-588-945/(02)2181-0101。
 或洽華南銀行各營業單位個金業務櫃台。
 









申辦方式:
線上立即申請
到行辦理或電話申請:本行各服務據點及電話










總費用年百分率:
計算範例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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