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2月10日公訓字第10
321600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遴選作業參訓資格條件係以103年4月30日仍在職之現
職人員為基準,遴選評分標準表之各項積分採計至102年1
2月31日止,不論有無意願參加均應合併計列,不得有遺
漏或虛報人數之情事,以免影響公務人員之參訓權益,並
請確實審查符合資格人員原始相關證件後,檢附下列各項
表件:

(一)103年符合參訓資格人數統計表(如附件1,請送紙本及
電子檔)。
(二)103年度參訓人員名冊(如附件2,請送紙本及電子檔)
(三)103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試算表(如附件3,請送紙本及電子檔)。
(四)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參訓資格檢核表(如附
件4,請送紙本)。
(五)預估104年度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6項規定資格
條件人員統計表(如附件5,請送紙本)。
三、上開表件之電子檔案,請務必寄至a001726@oa.pthg.gov.
tw,俾便作業。
四、另請檢附符合資格條件參加受訓人員各項表件附封面(如
附件6),裝訂次序如下:

(一)考試及格證書。
(二)畢業證書。
(三)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影本(98.1.1至102.12.31)或
其他訓練函、結業證書及學分證明等。
(四)首張委任第五職等銓審函及現職銓審函。
(五)曾任主管職務者證明文件。
(六)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(以102年至98年順序排列,102年
考績未核定者,得以考績清冊影本送件)。
(七)最近5年獎懲令(98.1.1至102.12.31,請按嘉獎、記功
、記大功不同類別裝訂)。
(八)「綜合考評」評分在6分以下9分以上具體事實說明書(
如附件7)。(九)參加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同意書(如附件8
,本項免裝訂)。
五、除本府人員外,各機關學校人員訓練研習時數、獎懲、考
績等資料,得由人事資訊系統(ECPA)列印後,請參訓人校核,並經人事主管及機關首長核章。
六、另檢附訓練參訓人員遴選作業相關注意事項1份(如附件9
)供參。
七、按訓練辦法第19條規定:「(第1項)受訓人員訓練成績
經評定不及格者,於次年度起符合受訓資格時,得由各主
管機關重新依規定遴選後,函送保訓會參加本訓練。……
(第3項)依前2項規定重新參加本訓練者,應全額自費受
訓。」是以,前經參加本訓練成績經評定不及格者,應重
新參加遴選後依規定函送保訓會參加本訓練,應全額自費
受訓,並給予公假。至有關全額自費受訓之收費事宜,係
由國家文官學院(以下簡稱文官學院)依安排住宿與否,按
該學院所訂收費標準予以收費。

、本訓練預定於本年8月4日至9月5日辦理,為期5週,文官
學院將協調各訓練機關(構)、學校協助辦理,俟訓練場所
排定後,另行函知各主管機關轉知受訓人員接受訓練,洽
詢電話:02-26531610邢編審秋萍。
九、為使各受(待)訓人員知悉遴選結果,本府俟該會將名冊
函送文官學院並副知本府後,再將遴選名冊及積分逕行上
網公告周知,俾符公開公正原則。另各服務機關、學校不
得以參加本訓練事由作為年終考績考列乙等之參據,應依
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辦理。
十、相關表件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http://www.pthg.gov.tw/p
lanpop/index.aspx/檔案下載/more/請選擇查詢條件
:選關鍵字、輸入「委升薦」、按GO,即可下載使用。

附件1-103年度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6項規定資格條件人員統計表  
附件2-103年度參訓人員名冊  
附件3-102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試算表  
附件4-委升薦參訓資格檢核表  
附件5-預估104年度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6項規定資格條件人員統計表  
附件6-封面  
附件7-府外綜合考評評分在6分以下或9分以上具體事實說明書  
附件8-同意書  
附件9-遴選注意事項  
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  

或下列網址下載列印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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