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8月6日總處綜字第1030041
919號函辦理。
二、財政部主辦行政院核定「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(101年
至105年)」之「推動電子發票,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」一
項,為落實節能減紙之政策目標,積極推廣電子發票共通
性載具「手機條碼」,於本(103)年推動旨揭方案,期提
升電子發票載具使用率與無紙化之比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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