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3年8月19日公保字第10
310603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活動之講座、題目、時間及地點如下:
(一)講座: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林三欽教授。
(二)題目:人事法令變遷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─由大法官
釋字第717號解釋談起。
(三)時間:103年9月26日(星期五)下午2時至5時。
(四)地點:高雄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4樓大禮堂(地址
: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)。
三、請轉知貴屬同仁踴躍參加,並核予參加人員公假。請於10
3年9月5日(星期五)前,依報名表格式填畢後,逕傳真
至08-7326195。本次演講本府獲分配20個參加名額(請以
承辦保障、人事、法制業務之人員為優先),並依報名先後順序受理,額滿為止。
四、全程參加人員,始給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3小時
,另配合環保政策,請參加人員自行攜帶紙、筆及水杯與
會;本次演講資料,將於9月12日後建置於該會網站/最新
消息專區(http://www.csptc.gov.tw/),屆時請通知參
加同仁自行下載,攜帶與會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88z88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