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12月27日總處給字第10300
580221號函辦理。
二、104年全國公教美展收件分類計有水墨(含膠彩)、書法
(含篆刻)、油畫、水彩、攝影、漫畫等六類作品。參加
對象為編制內員工、約聘僱人員及其眷屬(限上開員工之
配偶及直系血親)及退休人員(不含臨時及派遣人員),
另104年參加對象新增聘期一年以上之代理、代課教師。
三、各類參選作品,請於104年3月2日(星期一)前,依規定
黏貼標籤、妥善包裝及填寫徵選作品送件表,並造具作品
清冊3份,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,俾利彙送總處參賽。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