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為嘉惠全國公教人員,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請業者繼續合作辦理「公教人員特約休閒活動中心」方案提供各項優惠服務。


二、 101年特約休閒中心包括多處風景遊樂區、主題樂園、渡假村、休閒農牧場、名勝古蹟及博物館等,計有33家業者(如附件)賡續提供公教人員門票、各項休閒消費、住宿折扣,特約期間自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為期1年。


三、 本案適用對象為全國各級機關、公私立學校、公營事業機構之公教員工、退休公教人員及依法受撫卹之公教人員遺族,消費時憑現職服務證明、退休或撫卹證明得享有本項優惠方案。


四、上開相關資訊可至該會福利e化平台網站( http://eserver.hwc.gov.tw/mp.asp?mp=6 )上查詢運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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