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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2月13日公評字第10
42260072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應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
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新增成績評量方式,及配合實務運作
需要,爰修正旨揭要點。
三、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增訂委升薦訓練實務寫作題採「實務研討」與「個案寫
作」二種方式之規定,並統一課程成績之評分項目及配
分比例等用語。另增訂附件二,說明各項成績配分比例
。(修正要點第三點)
(二)增訂委升薦訓練「實務研討」之研討範圍、研討案例、
分組方式、書面報告及進行方式等規定。(修正要點第
七點)
)配合委升薦訓練實務寫作題評量方式之修正,調整選擇
題及個案寫作之測驗範圍、題數及時間,並說明成績計
算方式。(修正要點第八點)
(四)配合實務運作需要,酌作文字修正。(修正要點第二點
、第四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、第九點、第十一點及第十
二點)
四、旨揭要點及相關表件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(http://www.p
thg.gov.tw/planpop/index.aspx)→檔案下載→more→
請選擇查詢條件→輸入關鍵字:「升官等」→GO,即可下
載供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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